来源:齐鲁网
2019-02-23 20:30:02
齐鲁网2月23日讯 想必有不少女性朋友在求职的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景,在应聘的时候,招聘单位的负责人会问您是否结婚啊,打算啥时候要孩子啊,甚至在体检的时候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一旦查出怀孕,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拒绝。然而就从前天开始,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有就业性别歧视的问题,拒不改正的,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十几名女性中,大部分女性并没有遭遇过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她们告诉记者,像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用工相对比较规范,但一些私营企业的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就比较普遍。
记者随机选取街边一家超市进去调查,超市老板告诉记者,他们开的超市是小本生意,本来招的人就不多,如果再招上一个准备要孩子的女性员工的话,会增加他们的用工成本,而且还无法辞退,这就导致许多私营店主不愿意招收年轻女性员工。
为了针对招聘时出现的就业性别歧视问题,2月21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在招聘时,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律师陈正斌告诉记者:“现在尽管一些企业,尤其是像小型的超市、便利店,可能会考虑到自身的用工成本,存在一些不规范用工行为,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
此外,陈律师还告诉记者,在《通知》发布之前,《就业促进法》就已经明确规定劳动者遇到就业歧视,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没有再进一步的细化。而在《通知》当中,明确规定,法院要依法受理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相关起诉,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
在此陈律师提醒用人单位,要规范合法的用工,否则的话将按照《通知》的规定,被最高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同时提醒劳动者,遇到就业歧视时,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及时向法院起诉,从法律上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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