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12 21:30:12
齐鲁网12月12日讯 保险,从经济角度来看,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平时没事的时候感觉不到什么,一旦有了意外情况,保险就能减轻被保险人的损失。济南的宋女士平时接触保险比较多,作为礼物,她给侄女购买了一份“保险”。然而到了孩子生病住院时,却发现“保险”无法报销。
孩子生病住院 “保险”无法报销?
“今年一月一号的时候,我买了一份平安保险,通过朋友介绍,和对方在微信上聊,把资料和钱都转她微信上。”宋女士告诉记者,平安保险的保险代理人收了钱,也收下了她提供的保险人资料。宋女士认为这份保险买上了。
“到今年九月份,孩子住院了,大叶肺炎,有病以后,我就找她,她说你把病历什么的,都准备好,孩子出院以后,我上你家里去办理去。”保险代理人刘女士的这番话让宋女士感到很放心,然而等到孩子病情痊愈,要报销住院费用的时候,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
“她上俺家去,说找不到保单号了。”交钱买保险,怎么会没有保单号?为证明自己说法,宋女士当着记者的面,电话联系上平安保险这名保险代理人刘经理,“你按照投保流程,投保了吗?”
平安保险代理人刘经理答复说,“那肯定是投保了呀。”宋女士又问她:“投保了,保费是交到公司了还是在你手里?”刘经理回答,“在公司”。
交了保费没上保险 平安保险:建议通过法律维权
宋女士缴纳了保险费,保险代理人也告知她已经购买了保险,现在侄女因为生病住院花费了不少医药费。去保险公司报销的时候却被告知,查询不到保单号。这事该如何处理?保险公司方面对这件事有没有解决方案呢?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和宋女士来到了平安保险济南分公司客户投诉部。
对于宋女士反映的情况,中国平安保险济南分公司客户投诉部工作人员答复宋女士说,“我们这边跟养老险确定,你没买上保险。”
宋女士认为,自己保费是转给了平安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来购买保险,公司方面应该负责,对此投诉部的工作人员的解释是,“你如果说买了保险,从公司层面给你处理,现在钱还没到公司账上,公司没有收到钱。”
平安保险投诉部最后给出的建议是通过法律维权。那对于宋女士这种情况,平安保险公司会作何处理?
投诉部工作人员说,“不是说不管这个事情,代理人是平安的代理人,但她销售的是另外一家子公司产品,叫养老保险产品,假如说这个代理人,忽悠咱,该上报上报,给她处分。”投诉部工作人员还建议宋女士,“起诉这个业务员,你也可以选择性的,把保险公司也带上”。
又经过一番沟通,投诉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联系上保险代理人,将和宋女士面对面商量解决问题。然而当记者和宋女士按照约定好时间赶到平安公司济南分公司的时候,客户投诉部的工作人员却表示,保险代理人来不了了。
约好了见面时间又要变动,保险代理人的这种举动让宋女士很着急。她认为对方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为了进一步解决问题,平安公司济南分公司客服投诉部的工作人员陪同宋女士来到了中国平安济南恒星营业区,见到了负责人赵总。他答应宋女士会通过各种方式,让保险代理人刘经理出现。“刘经理在这上班,这事得解决”。
另一边中国平安济南分公司客户投诉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保险代理人不肯为这件事负责,那公司也很难有办法解决。投诉部工作人员说,“最终演变成,你和保险代理人,两个人之间的事,而不是公司的问题。”中国平安济南槐荫区恒星营业区许经理的说法则是,“你要一点没关系,你来这边,我们根本也不会接待。”
律师:平安公司应承担责任
保险费交给了保险代理人,而保险公司却表示未收到相应的费用,宋女士遇到的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呢?
记者采访了律师陈瑞福,“保险公司和张女士之间的保险关系,实际上没有建立起来,这个原因和过错在于保险代理人,也就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方面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这个事件过程中就应该赔偿,张女士因为发生了保险事故,应该由保险公司按照正常保险承担赔付部分。”
律师认为,不管是保险代理人的责任还是保险公司其他部门的问题导致客户没有正常投保,保险公司都应该首先承担责任。“先赔钱,然后再根据内部保险代理规则,追究责任,要求代理人承担损失。”
不管是保险代理人的过错,还是保险公司的过错。在整个事件中,宋女士交了保险费,却在侄女生病的时候无法正常理赔。对于这件事,记者还将继续关注。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