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11 11:04:03
齐鲁网3月11日讯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对外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时任农银汇理基金公司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刘嘉庆未按规定申报证券投资行为的调查、审理结果。
据了解,刘嘉庆在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期间,担任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研究部研究员,2017年4月起担任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基金经理付某管理“农银中小盘混合”基金和“农银消费主题混合”基金。2015年3月4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刘嘉庆使用“崔某武”“王某蕊”“李某良”证券账户合计交易2206笔,交易金额达5.75亿元。但是自入职以来,刘嘉庆从未向农银汇理基金公司事先申报其投资情况。
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认为,刘嘉庆作为基金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交易未按规定向所在的农银汇理基金公司事先申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刘嘉庆采取“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公开资料披露,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组建。该公司于2008年03月18日在上海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于进,注册资本拾柒亿伍仟万零壹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年底,该公司旗下共有46只公募基金,涵盖股票型、混合型、指数型、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基金。
(闪电新闻记者 曹晗 实习生 谭兆彤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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