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
2018-11-13 15:02:11
昨日,记者来到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受理大厅,为期一周的“2018年度供热专题接线周”活动正式上线,来自青岛能源集团安全服务部副部长林萍在12319热线大厅对青岛市内部分小区用户提出的相关供热问题进行回复与解答。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供热单位应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青岛市自11月11日零时起,全面启动试供暖,以确保11月16日供暖期达标供热。试供热首日,12319热线受理供热相关问题近千件,主要集中在暖气不热,供热实施调试这些方面。同时,试供热期间没有明确的温度要求,家中暖气片有温热属于正常现象。如等待过长时间家中暖气没有温热,则可拨打12319热线进行反馈咨询。
在接线中,有市民反映李沧区中南世纪城3期没有进行供暖试压、试供热的问题,林萍回复,中南世纪城3期是属于沧海新城热力有限公司的管辖区域,今年以来,青岛能源集团对市区进行了老旧管道气改水的改造,预计11月16日之前将会改造完毕。近期,将安排工作人员督促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张贴供暖通知。
同时,能源集团就目前部分小区反映的供热问题的处理进度做出回复。
一、金帝山庄小区(崂山区香港东路67号)申请供热情况。
金帝山庄小区位于香港东路67号,2001年开发建设,业主供热属开发商配套燃气壁挂炉供热,小区共有业主467户,属清洁能源供热方式,符合现有政府相关政策。
2017年12月8在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凯都社区居民委员的组织下,业主投票通过换热站选址,但我公司2018年6月才收到金帝山庄小区业主大会结果公告,收到公告,我公司进行了设计招标,并于2018年7月完成金帝山庄换热站及一二次网施工图设计,2018年8月份崂山市政公用局、崂山规划局、金帝山庄物业会同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口头告知厢式换热站无需办理规划手续,这期间还有部分临近换热站的用户打电话不同意换热站的建设位置,如果施工将进行阻挠。我公司通过咨询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局告知如果换热站无相关手续,居民举报就会作为违章建筑被拆。因此,我公司又联系崂山市政公用局,告知相关信息。
为尽快推动金帝山庄供热配套,2018年10月30日由崂山区市政公用局牵头召开金帝山庄小区供热配套建设推进协调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崂山规划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凯都社区相关负责人、能源热电工作人员、金帝山庄小区5位业主代表及物业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以会议纪要并签字的形式同意启动金帝山庄小区供热配套建设相关工作:
1、供热公司作为供热配套建设主体,负责供热方案设计及工程招标等工作,并将相关图纸提供给小区物业。
2、物业公司负责对供热方案及换热站选址位置进行公示,并整理居民反馈意见,按照相关流程启动供热配套工作。
3、社区居委会及小区业主代表负责做好居民协调工作,争取化解换热站选址反对意见。
4、规划部门确认,厢式换热站并非建、构筑物,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我公司启动供热配套相关工作:
1、2018年11月1日把换热站及一二次网施工图提交给物业进行公示。
2、因换热站无需办理规划手续后,我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再次将金帝山庄换热站及一二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提交崂山环保审批窗口,窗口已收件,并已查看现场,等待结果。
3、因北区换热站建设位置需要移栽部分树木,经与小区物业协商移栽位置后,11月5日联系绿化公司看现场,现已提交预算,经计划部审核出具控制价后,进行其他相关流程,并与11月30日之前在金帝山庄物业及业主的协助下完成树木的移栽工程。
4、金帝山庄换热站及一二次网正在编制控制价并筹备招标工作,大约到12月下旬完成。
5、招标工作完成后,我公司将进行小区换热站放线及平整工作,换热站建成后,再进行居民收费工作。
二、吴石路桓竹苑小区供热进展情况。
已和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试供热合同,近日充水试压。
三、辽宁路65号居民楼要求安装供热管道供热。
2017年3月16日辽宁路65号居民提交供热申请,共有用户99户,其中74户居民申请集中供热,供热比例65%,达到供热发展要求。次日我方邀约该楼长李先生,查看现场是否具备供热条件。通过勘察,辽宁路65号距离最近换热站约300多米,路由必须通过“东都小区”或辽宁路“黄金商场”,协调工作委托“大港街道居委会”,一周后我方接到通知参加《辽宁路65号供热协商会》与会人员有:东都小区业主委员会全部成员、居委会代表、65号居民代表、六热代表,由居委会主任主持,就管道过境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中“东都商苑小区代表”坚决不同意管网过境,在多方,长时间沟通后未能达成统一;会后我方提出再与辽宁路“黄金商场”代表进行协商,协商后不同意过境。因供热管道未有合适路由,所以辽宁路65号居民也同意供热事宜暂时搁置。
2018年9月辽宁路65号居民再次拨打热线电话要求供热,我方电话回访联系“大港街道居委会”和居民代表李先生,对方称已将此情况汇报给上级部门“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出面协调,9月12日我公司会同主管部门再次到达现场并承诺只要能够协商同意管道过境,我方可以补偿商户损失费用,但要合理。9月底我方拨打李先生电话询问协调进度,用户甚是无奈。社区联系“黄金商场”后对方不予回应。10月24日辽宁路65号居民代表4人来我公司要求供热,我方将前期所做工作和现在供热实施的难点焦点问题和居民进行了交流,居民表示理解。
2018年11月2日,我公司再次联系大港街道居委会协调辽宁路65号供热事宜,居委会于科长定于一周内联系市北区建管局查看现场,确定是否有位置建站或走管道。
四、大崂路666号‘逸景公馆’小区,要求按计量收费。
大崂路666号逸景公馆小区(原万合馨苑)属金泓热电供热区域,按国家、省、市供热分户计量相关政策要求,自2008年开始,新建小区开发单位应当委托供热单位实施供热计量设施的采购、安装工作,相关费用由开发单位承担,纳入房屋建设成本。经落实,万合馨苑(逸景公馆)小区的供热分户计量装置为开发单位自行安装,该行为不符合国家、省、市供热分户计量相关政策的规定。我单位已多次致函该小区开发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但开发单位拒不整改。2017年11月2日,为解决万合馨苑(逸景公馆)小区供热计量装置不符合政策要求一问题,青岛市供热办组织供热单位、小区开发单位开会进行协调,但开发单位拒不出席。随后,我公司又通过当面递交、以及发送邮寄的方式向开发单位再次发送函件要求整改,但开发单位一直拒收。为了满足小区居民今冬供热的迫切需求,在开发单位对该小区的供热计量装置进行整改合格前,我公司按照面积计费的方式进行收费。用户表示不理解。
五、顺昌路22号金华路保障房北区要求供热。
顺昌路22号金华路保障房北区为2018新开楼盘,开发商已于9月上旬与我公司对接关于该小区供热问题,现我公司收到开发商提报的资料中用户明细不全且与供热申请明细不一致,已明确告知开发商进行完善,多次催办未果。
金华路保障房南区2017-2018供热季首次供热,未向我公司提交空置房屋供热费,开发商承诺保障房北区连同南区一并上交。我公司已发函开发商,催促其尽快办理。
六、南昌路23号海山慧谷要求供热。
南昌路23号海山慧谷小区为2018新开楼盘,开发商已于9月上旬与我公司对接关于该小区供热问题,但至今未按要求提交有关供热所需的资料,10月20日我公司再次发函通知开发商,如需供热请开发商于5个工作日内递交该小区暖气设施需供热书面文件,截止11月8日多次催促,仍未完善。
七、台柳路527号天怡景园C区8号楼2单元701户反应她所居住的小区要按照热量计费。
该小区热计量设施为开发单位安装,经落实热计量设施问题较多,不具备按热量计费的条件。我公司多次致函催促开发商整改,待开发商整改热计量设施具备热计量收费的条件后该小区将实施供热计量计费。
八、问题:李沧区黑龙江路482号伟东湖山美地1期8、9号楼、湖山美地3期用户,咨询本采暖季是否能供热问题。
该小区是我公司2018年预发展的开发商配套小区,开发商已向我公司递交供热申请,我公司对该小区有供热计划,小区1期8、9楼正等与开发商进行供热对接,小区三期开发商供热手续未办理齐全,我公司已在小区内张贴供热通知,用户申请供热,可到此小区开发商或物业处登记。
九、李沧区保利中央公园小区去用户,咨询本采暖季是否能供热问题。
保利中央公园小区是我公司2018年预发展的开发商配套小区,我公司对该小区有供热计划,开发商已向我公司递交供热申请,目前小区换热站正在施工中,预计12日施工完成。我公司已在小区内张贴供热通知,用户申请供热可到此小区开发商或物业处登记。
十、少山路35号、40号、48号、50号,向阳路8号,古镇路17号甲、乙楼供热问题
经落实少山路35号、40号、48号、50号,向阳路8号,古镇路17号甲、乙楼为能源开源后海热电供热范围,位于书院路北侧,地处李村商业步行街。实施集中供热需要同时具备热源、换热站、管网路由等多方面因素,具备条件后才可以供热,此处因地处老城区、商业区,需解决路由、换热站选址等问题。前期我公司多次联系居委会反映此处换热站选址问题,居委会均表示无法提供换热站地址,不具备供热条件。
十一、湘潭路天泰城以琳美地小区,城阳区湘潭路天泰城以琳美地小区现未接到任何供暖通知,现询问小区今年是否可以正常供暖。
该区域属转供热单位钰鸿热力供热范围。11月9日对该小区进行充水试压工作,由于该区域原供热管网老化,我公司正实施“汽改水”改造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居民用热。(记者 毛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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