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日讯 为弘扬社会正气,汇聚和激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强大正能量,集中号召和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见义勇为事业,推动滨州市形成人人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6月2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举行滨州市“见义勇为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付泓波,副秘书长张鹏飞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付泓波介绍,近年来,在滨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滨州市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下,滨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始终坚持以弘扬社会正气为宗旨,紧紧围绕平安滨州、法治滨州建设开展工作,积极推动滨州市形成人人崇尚、支持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
规章制度进步健全。严格落实《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确保见义勇为工作有法可依;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制定第四届理事会章程、《滨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滨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草案》等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基金会运行安全规范。
工作体制愈加理顺。印发《关于建立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机构的通知》,鼓励、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立县级见义勇为协会,各乡镇、街道成立见义勇为工作站。截止目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全部成立县级见义勇为协会。依托协会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市县乡三级组织完善内部沟通交流机制,实现节奏上的同频共振,工作上的同步推进,营造更为浓厚的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表彰力度逐年提高。坚持集中表彰奖励与即时表彰奖励相结合,对涌现出的见义勇为行为及时确认、及时慰问,做到不惜奖、不漏奖,使每个见义勇为人员都能得到表彰奖励和优抚帮助。近3年来,滨州市王磊、王刚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冯岗岗等10人被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蔺兵川等87人被授予“滨州市见义勇为模范”、“滨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累计发放慰问金、表彰奖励金95.6万元。
表彰范围越发拓宽。按照《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和《滨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草案)》相关规定,加大见义勇为事迹的挖掘力度,探索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辅警、协警、保安等群体纳入见义勇为表彰范围。目前,已累计表彰造血干细胞捐献者52人。
救助形式逐步扩展。坚持定期困难补助与不定期走访慰问相结合,切实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生活困难问题。每年,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员。救助内容从生活困难救助,扩展到健康救助、困难家庭子女助学等多种形式,救助金3000元至5000元不等。近年来,累计发放见义勇为困难家庭救助金90余万元,让见义勇为人员“有地位、有待遇、有保障”,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宣传举措不断创新。开展滨州市见义勇为模范集中上门表彰活动,在“长安滨州”微信公众号开辟《见义勇为表彰》专栏,系列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结合“向人民报告”等大型主题活动,隆重表彰见义勇为先进,进一步营造见义勇为浓厚社会氛围。特别是今年,为纪念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设立,便于各级见义勇为业务主管单位和各级见义勇为奖励保护组织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省率先设立了“见义勇为宣传周”,时间为每年6月的第一周。期间,各见义勇为奖励保护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普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保障、救助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
时代呼唤见义勇为、社会需要见义勇为、人民期盼见义勇为。滨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以本次“见义勇为宣传周”活动为契机,以更高水平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为出发点,以干在实处、勇立潮头的精神,在基金会资金募集、管理运行和权益保护等方面下功夫,提高表彰即时性、帮扶持续性、工作创新性,努力提升见义勇为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见义勇为事业科学发展上走在前、作表率,努力为平安滨州建设做出应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