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31日讯 5月31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滨州市2023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暨市级气象灾害预警试点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培涛,滨州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长、滨州市气象学会副秘书长纪新建,滨州市气象台副台长王明涛,介绍今年以来汛期气候趋势预测暨市级气象预警试点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培涛介绍,今年以来滨州市降水分布不均、阶段性差异明显。从气象站点统计来看,今年以来(截止到5月29日),全市平均降水量103.3毫米,较常年同期(97.4毫米)偏多6.1%。其中,博兴偏少,其余县(市、区) 偏多。1~3月持续偏少,全市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4月初转为降水偏多阶段,4月4~5日、5月4日和5月27~29日出现3次明显降水过程,其中4月4~5日全市平均降水量43.1毫米;气温整体偏高,但阶段性变化明显,特别是入春后,冷暖波动幅度大。今年以来(截止到5月29日),全市平均气温为9.7℃,较常年同期(8.3℃)偏高1.4℃。其中1月、2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分别偏高1.0℃、1.4℃;3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异常偏高3.9℃;4月、5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分别略偏高0.3℃、0.1℃;日照总体偏少。全市平均日照时数为983.1小时,较常年同期偏少44.6小时,各县(市、区)日照时数介于893.9~1077.4小时之间。其中1月至3月均偏多,4月和5月偏少。平均雾日数较常年略偏少,浮尘、扬沙日数较常年偏多。
2023年汛期(6~8月)气候趋势预测:
国家气候中心预测情况。预计今年汛期(6~8月)我国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旱涝并重,区域性、阶段性的旱涝灾害明显,暴雨、高温、干旱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降水呈南北两条多雨带,华北中部和南部降水偏多。黄河中下游、海河流域降水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多,暴雨过程多,可能有较重汛情。全年登陆我国的台风个数接近常年,发生北上高影响台风的可能性较常年大。夏季我国大部气温偏高,华东地区可能出现阶段性高温热浪。
山东省气候中心预测情况。目前赤道中东太平洋海表温度异常偏低的拉尼娜事件已于2023年3月结束,拉尼娜结束年滨州市汛期降水易偏多;另外,对滨州市汛期降水有主要影响的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2014年以来夏季持续偏强,预计今年西太平洋副高仍然偏强偏西,在副高边缘暖湿气流影响下,易造成滨州市汛期降水偏多。
结合国、省两级气候趋势预测结果以及数值模式和统计分析,对滨州市今年汛期气候趋势做出综合研判,预测结论如下:预计今年汛期(6~8月),滨州市平均降水量450~470毫米,较常年同期(393.6毫米)偏多1~2成。雨季于6月底开始,较常年偏早,9月上旬结束,接近常年。将有1~2个台风直接或间接影响滨州市。全市平均气温26.0~27.0℃,较常年同期(26.2℃)略偏高,盛夏(7~8月)在副高控制下,可能出现阶段性高温热浪。
目前,影响滨州市汛期气候的海洋、大气环流系统正处于变化调整之中,海洋及陆面特征的未来演变及影响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我们将密切监视主要影响系统和天气气候特征的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滚动订正预测结论,全力以赴做好今年汛期服务。
根据中国气象局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山东省气象局部署,今年6月1日到12月31日滨州市将开展市级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完善滨州市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构建市级预警、县级预警信号的递进式气象灾害预警业务布局,解决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多级重复发布、多级发布不一致的问题,解决无气象主管机构县级行政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的问题,推进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有效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能力和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气象灾害预警侧重短期时效(24—72小时)内范围较大、灾害影响严重、可能达到启动应急响应的气象灾害,面向全市区域、精细到县级单元,由市气象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主要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主要内容通过气象官方发布渠道对公众发布。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侧重24小时内,特别是短临时效(0-12小时)内突发性、局地性气象灾害,面向县级单元、精细到乡镇,由县级气象台制作发布(未设立气象主管机构县级行政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市气象台代为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除面向当地党委政府、涉灾行业主管部门外,向公众发布。
滨州市气象局已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并完善相关业务流程,与有关部门开展了对接。下一步,将压实责任,周密组织,按照“早、准、快”要求做好市级气象灾害预警、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工作,确保完成市级气象灾害预警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