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宗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宣传农村妇女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贡献,省妇联、山东广播电视台决定,在全省开展“山东省十大农家好媳妇”评选活动。
2.评选规则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网络投票和评委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网络投票占20%,评委投票占80%的比例合计计分,最终确定“山东省十大农家好媳妇”人选,并设提名奖10名。
3.评选标准
推荐对象除具有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勤劳致富,科技致富;努力学习现代农业新知识、新技术,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夫妻和睦,尊老。。。[详细]